业务介绍 担保人向发包人(受益人)作出保证,保证承包商(申请人)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。
一、受理条件 A、企业: 1、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; 2、依法经营、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; 3、具备较强履约能力,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; 4 诚实信用,愿意接受本公司监督。
B、自然人: 能提供可靠的反担保资产,并具备履约能力。担保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: 二、需提供材料 a、企业: (一)营业执照副本; (二)法人代码证; (三)税务登记证副本; (四)企业注册登记核准件; (五)验资报告; (六)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;最新一期财务报表; (七)企业资质证明; (八)贷款卡记录; (九)纳税凭证; (十)资信证明; (十一)企业章程; (十二)企业介绍; (十三)董事会决议; (十四)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; (十五)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简历; (十六)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 (十七)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 (十八)中标通知书/施工合同 (十九)在建工程及以往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; (二十)拟派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与业绩证明材料; (二十一)拟投入工程的技术装备清单; (二十二)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的,应提供个人主要财产清单; (二十三)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,如不是100%股权质押的,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; (二十四)抵押反担保的,应提供抵押物权证明及财产评估报告; (二十五)质押反担保的,应提供质物权属证明及质物估价报告; (二十六)信用反担保的,应提供反担保人的企业介绍、营业执照副本、验资报告、审计报告、财务报表、贷款卡记录、资信证明、董事会决议、企业章程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; (二十七)保函格式(如受益人主动要求出具担保函格式); (二十八)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。 b、自然人: (一)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); (二)担保申请人履约能力证明材料; (三)招标文件 / 投标书 / 施工合同; (四)拟投入工程的技术装备清单; (五)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、权属证明,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,抵、质押物估价报告书; (六)保函格式(如受益人主动要求出具担保函格式); (七)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。 |